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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法律法规明确民营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
文章来源:未知  编辑:政协信息中心 时间:2020-05-15 11:19

    翼城县政协主席董玲反映:在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事件面前,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都应承担同样重要的社会责任。当前,全国的疫情防控工作中,解放军医院以及各个省市的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们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虽然很多的民营医院也纷纷请战并参与到了疫情防控工作当中,但媒体上却鲜有报道民营医院加入这场抗击疫情的战役中。特别是北京和睦家医院(民营医院)被公布为发热定点门诊医院后,却宣布“发热门诊要升级改造,暂停服务”的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民营医院的诟病。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营医院已经成为建设“健康中国”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5年开始,民营医院的数量开始超过了公立医院,2017年末,全国公立医院1.2万家,民营医院数量已经达到1.8万家。2019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各地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
    实际上,在疫情面前,中国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公私之分。当前,有很多的民营医院都主动纾解国难,积极参与防控疫情,担起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约束与要求,民营医院不可能如同解放军医院和公立医院那样召之即来,我们也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民营医院进行“道德绑架”和负面评判。
    为此建议:应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建立、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