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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疫情倒逼依法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文章来源:未知  编辑:政协信息中心 时间:2020-07-15 11:33
    临汾市政协常委、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主任李云岗反映:我国形成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主,加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专门用于保护我国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但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大量野生动物不在保护管理范围,包括绝大多数的蝙蝠、鼠类等传播疫病高风险物种。对其猎捕、人工饲养、利用的行为,不能依《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控,成为传播、扩散疫病的一大隐患。在全国各地农贸市场中,确实存在一些非法收购、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特别是这次疫情的爆发源头武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带来的管理思考,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为乱捕滥食野生动物敲响了警钟。
    为此建议:
    一、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未把所有的野生动物纳入保护范围。应考虑将保护范围扩展至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其他野生动物。尽快组织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调查,并公布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名录。
    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滥捕乱猎行为。为了做好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源头控制,应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在全国城市内和人口聚集区禁止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同时坚决禁止开设提供野生动物做为食材的餐厅。
    三、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管理。对执法人员滥用权力、利用职务之便偷猎野生动物,对偷猎、捕食、贩卖野生动物不法人员进行“松紧带”管理,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理,确保国家法律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在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加强科普宣传,杜绝猎捕、滥食野生动物、倡导不吃野味从我做起,让全体市民理解猎捕、贩卖、经营、烹调、食用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破坏及疾病传播的危害,从而,为修改完善以及出台全面禁止猎捕、贩卖、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完善立法“短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彻底铲除猎食野生动物产业链。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遏制乱捕滥猎滥食等破坏野生动物、鸟类资源违法犯罪,禁止野生动物、鸟类交易活动的措施;重点禁止农贸市场和超市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加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禁止餐饮单位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督促农贸市场、餐饮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彻底铲除猎捕、转运、贩卖、加工野生动物产业链、利益链,阻断野生动物疫情传播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