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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政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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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未知  编辑:政协信息中心 时间:2020-06-18 11:13
临汾市工商业联合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我市民营企业中引起了热烈反响,给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2019年1月,临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坚定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决心。
    自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壮大,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税收、扩大就业机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融资难、审批难、维权难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我代表工商联界别提四点建议。
    一、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提升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
    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深化推进简政放权这一自我革命,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前置条件等;实施审批监管模式,公开审批事项办结时间、办理进度和责任人,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创建公平竞争环境。要坚持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牢固树立服务理念。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依法平等向民间投资开放,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大观点和要求,贯穿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全过程。
    建设诚信环境,营造关心民营企业的社会氛围。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一定要执行到位;上任政府签订的协议,接任领导需做好交接工作,继续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对为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积极宣传其先进事迹,同时宣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可激发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促使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重视民营企业培养。要高度重视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培养,关心、鼓励、帮助,支持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要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注重培养与引进科技型领军人才、创新型技术人才、技能型实用人才。
    二、创建良好司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引擎”,法治则是公平竞争的“后盾”。要完善民营企业涉法维权机制,畅通企业涉法维权问题受理渠道,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纠纷解决途径和维权选择。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生命健康、名誉等人身权,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原则,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秉公处理相关矛盾;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帮助债权企业挽回损失,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黑恶势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同时,司法系统要积极创新服务企业模式,通过定期法制教育、法律宣传,提高民营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整体法治意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高效有序运行,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建立多渠道融资平台,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一,设立企业专项发展基金。各级财政每年拿出地方可用财力5%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存入财政专户,通过贷款贴息来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或将此项资金存入商业银行,委托商业银行代为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惠及小微企业。整合财政资金渠道,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各类扶持资金进行整合,用于本区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第二,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联合组成信用行业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规划,明确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制。第三,推进企业担保机构建设。加快探索政府支持,企业、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担保机构建设步伐。扶持扩大民营商业担保机构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担保公司资金入股支持,鼓励、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优惠担保费率。
    四、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我市制定了《全市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实施方案》,公开了市四大班子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名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市、县两级四大班子领导联系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因企制宜,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谈心交心,了解掌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帮助解决;要加强沟通指导,向企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企业完善发展思路和规划,助推企业转型创新发展。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把领导干部帮扶民营企业、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