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汾市委员会网站!
社情民意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政协工作 > 社情民意 >
在普通学校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
文章来源:未知  编辑:政协信息中心 时间:2021-04-16 10:34
洪洞县政协秘书长李静丽,信息中心赵文婷反映: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是我国残疾人就学形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但是,当前我国多数普通学校无障碍设施滞后,甚至没有无障碍设施,这既满足不了残疾学生就学的基本需求,也严重制约了我国助残事业的发展。
为此建议:
一、由政府主导,尽快在普通学校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行动。将各城区中小学校、各大高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作为重点改造范围,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加强各学校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卫生间、操场等重点区域的无障碍改造,特别是对普通学校设特殊教育班的,要参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标准进行配套建设。
二、对参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学校,由国家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参考各地学校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规定,对参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公办学校给予财政全额补贴,对民办学校给予奖励性补贴,最大限度地推动普通学校无障碍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就学的残疾学生给予人文关怀。各普通学校要在师资建设、生活服务方面,针对招收残疾学生,配备相应的师资,为残疾学生提供相应的教育教学服务,让更多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上学,推动教育的公平性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