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汾市委员会网站!
社情民意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政协工作 > 社情民意 >
沿黄林果产业大县“退园还田”不能“一刀切”
文章来源:未知  编辑:政协信息中心 时间:2024-06-20 10:17
汾西县政协主席乔建平,大宁县政协副主席冯永生,隰县政协秘书长张利民,吉县政协常委、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路桂玲等委员反映: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增加,俄乌战争爆发,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确定性风险增加。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使耕地的“非粮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国粮农产品的供给面临新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2020年11月0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1年2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防治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
临汾市沿黄7县是原山西省吕梁山南部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该地区矿产资源由于禀赋条件有限,自然环境恶劣,农业生产立地条件差等因素,农民增收渠道狭窄。临汾市是国家划定的林果生产黄土高原优势产业带,是我国及世界梨最佳适宜栽培区之一,发展林果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各县依托自然优势,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历经几十年,陆续建成苹果、梨、核桃、枣等百万亩水果基地,水果产业已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主导产业。
根据国家统计相关数据分析,目前我国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均出现明显下滑,耕地“非粮化”对粮食安全、农产品稳定供给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沿黄各县特色林果产业种植面积规模大,兼具生态保护和乡村致富双项功能,在“非粮化”治理中林果产业与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不可避免出现一些矛盾问题:
一、耕地保护与林果用地的矛盾。临汾市沿黄各县重点发展特色林果产业,不同程度存在耕地内发展果树的现象,耕地“非粮化”面积大部用于发展林果经济。比如,吉县是“中国苹果之乡”,全县种植苹果面积稳定在28万亩左右,年产“吉县苹果”超过22万吨,产值超过12亿元,是当地的第一产业。由于水果种植属于投入周期长、见效时间长、收益相对较高,肩负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功能,面对目前“非粮化”治理,整改难度大。比如,大宁县2021年出台《大宁县果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发展大宁“宁脆苹果”,当年种植2000亩,着力推进农业小县向果业大县转变,在国家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的大背景下,产业规模化发展受限。
二、耕地保护与脱贫致富的矛盾。作为吕梁山南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为解决群众脱贫摘冒问题,从2014—2019年期间,各地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上马新建了一大批“脱贫园”“致富园”。比如,吉县在2018年为全省第一批脱贫摘冒县,有80%以上的贫困户依靠苹果产业实现增收。比如,汾西玉露香梨产业在政府支持下,成功打造团柏乡高寒农牧专业合作社、永安镇后加楼绿阳专业合作社、永安镇赵村创客兴园专业合作社。当前,全县玉露香梨集中连片栽植规模达到1.7万余亩,挂果面积6000亩,年产量800万斤,产值3200万元。其中累计带动贫困户917户次1781人次,直接带动人均增收3107元。目前,这些果园正逐步进入盛果期,成为贫困群众稳定收入的来源。2021年以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要求,汾西县未再进行玉露香梨的新增栽植。2020年,临汾市大力发展玉露香梨产业,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果树产业“三大板块”高质量发展,出台《临汾市2020年玉露香梨发展指导意见》在隰县、大宁县、蒲县、汾西县、永和县、乡宁县、洪洞县、翼城县、霍州市、古县、浮山县、安泽县等12县,新发展玉露香梨3万亩以上。耕地“非粮化”政策出台后,当地面临着“继续发展特色农业”还是“还田于粮”的困境。
三、耕地保护与农业收益的矛盾。以耕种小麦、玉米为例,2023年6月,当地小麦收购价1.35元/斤,2022年玉米最低收购价在1.4元/斤左右。在人工、机械、农药、化肥、种子成本日益提升的情况下,种小麦一年的收益在300元左右,种植玉米收益在1000元左右。但种植林果收益明显高于种粮,如吉县种植苹果28万亩,收益12亿,亩均收益4286元。比如汾西县种植玉露香梨,挂果面积6000亩,产值3200万元,亩均收益5300元。对种植有机苹果、有机玉露香梨高质量水果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亩收益超过1万元以上。此外,各县围绕林果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也给当地群众带来收入。比如,吉县围绕苹果产业全力发展乡村旅游,成功举办了“果花映秀、探春吉州”、苹果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以“苹果花海怡情观赏”和“黄河文化原生态体验”为核心集中展示果园风光、黄河文化、绿色生态、农耕体验四大品牌,推出乡村旅游、户外体验、经贸洽谈三大板块。
四、产业园区与农民利益的矛盾。调研中,各园区反映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关于土地到期是否续租方面。土地租赁期满后,由于地形地貌、道路占地等情况的存在,土地到户分配会出现一些较难解决的问题。关于现有设施设备管理分配方面。路、供水供电设施、地头工房和其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分配,如不能很好地处理,也会引发矛盾。关于企业和农民的关系方面,个别难缠户以占有自家土地为由,提出各种无理要求,阻碍产业正常发展的情况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协调处理好林果产业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达到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经济效益,在解决耕地“非粮化”过程中兼顾特色产业发展和保护群众现有利益,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为此建议:
一、加大耕地调整与补划力度。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求和省、市相关细则,按照三条线的冲突解决规则,协调林果占地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同步补划,确实无法补划的,由省级明确相关要求,由市级统筹在市级行政区域内补划,核减林果用地,平衡耕地保护、生态保持与发展林果产业的问题。二是对耕地内的高龄衰败果园,逐步制定退出计划,如高龄果园,树龄老化,品种落后,果品质量低,市场占有率低,经济效益不好的果园,由政府拿出专项补贴和奖励资金,鼓励农民逐步“退果还田”。三是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管和掌握底数,一经退出就进入保护系统,防止果园地退后再新栽果树;对缺劳力(子女外地长期就业或打工,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不管理、不投入的无效、撂荒果园,动员农民有计划“退果还田”,对腾退出的土地及时评估,符合耕地条件的及时纳入保护范畴。不符合耕地条件的,由政府投入改造合格后纳入保护耕地;四是由政府主导投入,修复改造低等级农用地,一对一选址,利用黄土高原残塬沟壑、平田整地成本优势,开发新增高质量基本农田,弥补历史欠账;五是加大土地使用调整补划力度,对果园腾退出的土地和新增修复耕地,职能部门要及时联系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尽快做好使用调整和补划,确保耕地指标稳步增长。
二、加大耕地保护财政补贴力度。一是各地在安排国家农业发展和补贴项目上,重点向保护耕地倾斜,不断提高种粮耕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硬件水平,提高土地质量与种粮产出经济效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增加种粮农业补贴,各级政府在国家补贴标准的前提下,对划入红线的保护耕地,依据当地财力,额外增加农业补贴,积极引导红线外的耕地逐步向红线内靠拢;三是加快种粮农业土地的流转进程,因地制宜出台引导政策,积极整合连片土地资源,通过对土地的大平大整,使小块并大块,缓坡变平地,旱地变水田,按照粮食生产绩效,重奖农业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引导群众发展农业粮食生产经营,提升种粮的积极性。
三、加大耕地保护行政执法力度。组建由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土地执法监督管理常设独立机构,专职专业,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让农民清楚自己所种植经营地类的性质,杜绝农民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盲目违规、触碰红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摸清土地使用底数,建立农民耕地使用台账,对存量耕地实行严格保护,遏制对耕地“非粮化”的进一步增量;加大耕地保护巡查执法,统筹协调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严格审核审批农业发展项目,定期定时督查耕地使用情况,对改变耕地使用用途,违规触碰耕地红线,破坏耕地质量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四、推动特色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林果产业是脱贫坚中政府扶持发展起来的“1+X”规模特色农产业,实现了农民增收、乡村致富,助力了脱贫攻坚。农业产业投入大,周期长,收益低,风险高,抓成抓好一项规模性产业更是不容易,基层政府要巩固特色产业发展的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对规模特色产业政策的稳定性,当好产业的顾问团、服务员和护花使者,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因地制宜、久久为功,实事求是地帮企业把好脉,出好点子,做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林果产业,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