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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333”战略,壮大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文章来源:未知  编辑:政协信息中心 时间:2023-08-09 10:05
九三学社临汾市委会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战略。近年来,我市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培育力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快速发展,全市现有家庭农场14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539个,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86家,市级225家,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我市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仍整体偏弱,主要表现为:一是乡村经济基础薄弱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偏小;二是乡村资源比较分散,利用率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程度不高;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
为此建议:
一、发挥“三个效应”,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档升级
致力于提升规模效应,由县、乡党委政府指导,村两委牵头,推进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分类合并,形成规模化经营;致力于打造集聚效应,以县或乡为单位,对农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跨村、跨乡整合重组;致力于发挥示范效应,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会,培育一批经营状况良好、运营规范且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完善“三个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市级农投企业负责经营规划、提供资金、开发市场、产品研发,县级经营主体负责农技农艺培训与推广应用、生产资料供应、品牌打造、农产品购销储运,乡镇做好生产组织、田间管理,探索利益共享共赢模式。完善联合协作机制,推动科技下乡、人才下沉,打造“乡村科技特派员+基地模式”,在区域、行业、产业、资源、市场等方面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完善融合发展机制,以“专业分工、纵横整合”的方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多点增值,构建“接二连三”的农业全产业链。
三、实施“三大工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速进位
实施“夯基固本工程”,围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思路,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专业化运营能力;实施“主体培育工程”,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计划,整合培训政策,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育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能创业、留得住的新型职业农民;实施“人才保障工程”,建立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打通人才保障“最后一公里”,不断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推动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